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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第一届“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4/09 15:35:37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委各部,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将于2015年5月召开。根据省委组织部批复(鄂组建[2015]3号)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就提名推荐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和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两委”委员的名额及构成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按照不少于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26名(差额比例为23.8%);中共武汉轻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按照不少于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名候选人预备人选11名(差额比例为22%)。
二、基本条件及构成原则
(一)“两委”委员的基本条件
“两委”委员候选人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养,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五好标准,有明确的是非观,立场坚定,讲政治、讲规矩、守纪律。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备相应的组织决策能力、文化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丰富,勇于改革创新,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政策水平。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作风民主,团结同志,具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法制意识。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清正廉洁,勤政为民,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二)“两委”委员的构成原则
1.党委、纪委委员的构成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两委”委员党龄均应在三年以上。从有利于承上启下、工作衔接出发,新老两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3.从“两委”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党委委员推荐范围原则上为:党员校领导;机关部门、直属单位以及各院(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党员)等。纪委委员推荐范围原则上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党员)等。除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副书记外,“两委”委员不交叉提名。
三、“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程序
“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的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酝酿提名“两委”委员(4月上旬)
1.各分党委组织本单位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根据“两委”委员资格条件、构成原则等要求进行充分酝酿,按照“两委”委员的名额进行提名。各党支部根据党员提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委员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党支部)》(附件2)和《武汉轻工大学纪委委员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党支部)》(附件3),交各分党委。
2.各分党委汇总各支部提名情况,充分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提名名单(提名党委委员候选人26人,纪委委员候选人11人,其他被提名人及其得票情况一并附上)。填写《武汉轻工大学党委委员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分党委)》(附件4)和《武汉轻工大学纪委委员推荐提名情况汇总表(分党委)》(附件5),连同党员推荐原始票一并报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单(4月18日前)
校党委根据各分党委的推荐情况,按不少于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名单(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26人,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11人),交各分党委进一步酝酿讨论。
(三)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4月21日前)
校党委研究征求到的各分党委的意见建议;校党委常委会综合考虑整体结构的合理性,并兼顾工作的需要,按不少于委员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党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26人,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11人),并提交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各分党委要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明确“两委”委员的名额、条件、构成原则和产生程序。要根据各单位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党员在提名“两委”委员时,从党的工作需要和学校全局出发,以对党的建设和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发表意见,行使党员权利,认真进行提名推荐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两委”委员选举工作是学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两委”委员选举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分党委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并及时向校党委汇报工作情况。
(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各单位在提出“两委”委员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和尊重广大党员的意见,严格把握“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条件、构成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安排进行。确保各基层党支部全部参与“两委”委员候选人的酝酿。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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